国务院关于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
转载声明:本文为国家机关公开发布的行政或立法文件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第五条,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家机关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不适用著作权保护。本站照录公开文本并注明来源,不改写原意。完整内容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。
来源:中国政府网
原文: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7/content_7074674.htm
国务院关于《疾病预防控制
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
国函〔2026〕69号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中医药局:
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报请审定〈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(送审稿)〉的请示》(国卫规划报〔2026〕54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《规划》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,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,强化公共卫生能力,加强疾控体系建设,防控重大传染病,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保护人民健康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、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支撑。
三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疾病预防控制作为本地区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落实举措,确保《规划》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《规划》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、重大工程、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。
四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,强化协调配合,加强工作指导,细化具体支持措施,及时研究解决《规划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。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要加强统筹协调,强化对《规划》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。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、国务院请示报告。
2026年7月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国务院关于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
国务院关于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
href="https://bszs.conac.cn/sitename?method=show&id=081D1D6883441A53E053012819AC0DAA"
target="_blank">
主办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: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
版权所有: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:中国政府网.政务
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
target="_blank">京ICP备05070218号
href="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registerSystemInfo?recordcode=11010202000001"
target="_blank">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
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
中国政府网微博、微信
主办单位: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: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
版权所有:中国政府网 中文域名:中国政府网.政务
网站标识码bm01000001
京ICP备0507021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1号
国务院关于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批复
原则同意《疾病预防控制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$(function () {
gw_wjxl_index.init()
var gw_wjxl_index = (function () {
function init() {